各位考生:
本着公平、公正、择优录取的原则,经考核,并由学校招生领导小组审定,下列考生取得我校自主选拔录取入选资格,现予以公示。
1、自主选拔录取入选对象名单(理工类)
2、自主选拔录取入选对象名单(文史类)
有关说明:
1、自主选拔录取(理工类)合格线:213.4分,其中A类优秀资格线:219分;自主选拔录取(文史类)合格线:222.8分,其中A类优秀资格线:224分。
2、经公示无异议后,我校将在3月份最终确认考生的自主选拔录取认定资格,并与考生签订《苏州大学自主选拔录取诚信承诺书》等相关材料。
3、考生可以登录“网上报名系统”的查询中心栏目查询本人分数。
特此通知。
苏州大学招生办公室
2009年3月6日